横山县职教中心在承担“雨露计划”培训过程中,为完成省市下达的培训任务和增加学校经费,将本校部分职业中专生384人冒充到贫困地区“雨露计划”学员名单中。而李某身为横山县扶贫办副主任,却没有把好关,致使国家利益受到损失。今年4月中旬,横山法院一审宣判,李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雨露计划”是以提高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为核心,以政府财政扶贫资金扶持为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资助、引导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各类技能培训、培养贫困村产业发展带头人等途径,扶持和帮助贫困人口增加就业发展机会和提高劳动收入的专项扶贫措施。“雨露计划”是目前各项扶贫措施中,直接面向扶贫对象“直补到户、作用到人”的专项扶贫措施。而有些人却在“雨露计划”项目上动了歪脑筋。
横山县职教中心在承担“雨露计划”培训过程中,为完成省市下达的培训任务和增加学校经费,将本校部分职业中专生冒充到贫困地区“雨露计划”学员名单中。2010年至2012年,李某任横山县扶贫办副主任,负责横山县“雨露计划”的组织实施。李某在对横山县职教中心申报的2010年度、2011年度的“雨露计划”学员资格审查时,没有将横山县职教中心录入的学员注册登记信息与《榆林市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雨露计划”参培学员资格审查表》进行核对,也未按照规定到横山县职教中心与入学的“雨露计划”学员进行现场逐一的核对,就在学员资格审查表和职教中心学员汇总表上签署意见,致使横山县职教中心通过将本校部分在校职业中专生虚报到“雨露计划”培训学员名单中的方式,将该校384名不符合“雨露计划”培训资格的在校职业中专生以“雨露计划”培训学员的名义虚假上报到横山县扶贫办并通过审核,三年共违规套取国家扶贫专项资金87.96万元,其中学校补助51.62万元,学生补助36.34万元。2013年5月17日,横山县职教中心向横山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专户上缴违纪资金64.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