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4日下午14:30,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处组织在校2016、2017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集中现场申报2018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生活费补助。
学校要求2015、2016、2017级各班主任老师必须将建档立卡相关资助政策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再次切实向每一名学生及学生家长宣传到位,确保无遗漏,并做好痕迹管理工作。
现场在线申报过程中,质管处高昌健老师再次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助学金申报条件对相关同学进行详细解答,内容包括: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或我省“六有”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学生。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可在按既有政策享受中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享受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生活费补助。《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关于实施教育扶贫攻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教〔2015〕230号)规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在发放中职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每学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也就是说,只要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包括一、二、三年级),都可以享受这个政策。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申请程序是:学生在线申请——就读学校审核——户籍区县审核、公示、发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