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播音与主持专业人才,具备广播电视播音、广播电视节目主持、文艺作品演播和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现场播音、主持能力;适合在各级特别是基层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传媒机构、宣传文化部门、企事业单位从事播音、主持、新闻采访、文艺演出、群众文化活动等工作,也可到企事业单位从事宣传、公关、文秘及一般行政工作。
二、课程设置
普通话语音及发声基础、文艺作品朗诵、大众传播学、影视表演基础、电视节目制作、形体与舞蹈、化妆艺术、声乐、视听语言、播音学、影视剧配音技巧、电视节目写作、新闻采编基础、主持人艺术修养、口语综合训练、播音分类训练、主持人节目分类训练、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等。文化课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类相关课程开设。
校广播电台播音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