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专为电影制片厂、制片公司、电视台、影视剧组、 部队文工团、演出公司、文艺团体等艺术部门及相关文化艺术单位培养具备担任电影演员、电视剧演员、话剧演员、相声小品演员、节目主持人、音乐歌舞剧演员及广告演员(含公司产品形象代言人)的职业素质与能力的专业艺术人才。
二、教学要求
要求学生德、智、体、美、演艺全面发展,培养具有丰富的文化艺术知识修养的电影电视表演人才,强调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综合能力的提高,熟悉我国广播电 影电视方面有关的方针、政策,系统掌握话剧、电影、电视表演专业的系统专业知识,具有独立塑造银屏及舞台人物形象的创作能力和人格魅力,初步了解影视制作工艺过程,能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演艺工作,同时具备标准的听、说、写、编、导、演等多方位的影视专业工作能力,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专业影视演员。
三、课程设置
影视表演、形体(舞蹈、体操、武术、影视特技)、 语言台词、声乐、影视同期录音语言与技巧、表演理论、影视剧本创作基础、影片分析、视听语言、影视表演美学、电影语言的语法、表演心理学、表演美学、歌唱基本技巧、影视剧非线采编技巧、影视化妆基础、影视配音、相声小品原理、影视摄影基础、影视剧作基础、影视导演基础、节目主持基础、表演心理学、中外电影史等专业课程(含选修课),文化课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艺术类相关课程开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