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修业年限、授予学位
专业代码:110203 专业名称:会计学
修业年限: 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二、培养目标及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能在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与财务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掌握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的基本技能,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及相关问题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知识
具有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基础知识,熟练掌握会计学专业的基本理论、业务原理和操作规程;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能把握我国财务管理的相关政策与制度,熟悉国际会计惯例与规则;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2.能力
掌握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的基本技能,熟悉会计信息系统的设计原理和业务流程,能够熟练操作集成环境下的会计软件;具有较强的调查、分析、解决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掌握必须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3.素质
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基本原理,能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与人生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较高的职业素质,较强的职业适应能力,积极上进、有责任感和良好的团队意识;思想观念能够与时俱进,并具有创新精神和良好的人文素养。
三、主干学科与专业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 管理学、经济学
专业主干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原理、经济法、税法、会计信息系统。
四、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及第二课堂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活动包括专业见习、毕业实习、专业实训、毕业论文等。
第二课堂活动包括专业社会实践调查、学科竞赛、学生科研成果(论文、项目、科研奖励等)、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专业及职业技能(素养)模拟竞赛、社团活动等。
五、学分要求
1.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74学分(含通识选修课10分,第二课堂9分),同时应修满学校规定的素质教育拓展类课程学分。
2.通识选修课为全校各专业选修课程,学生选修不低于10学分;专业选修课共16门41学分,学生应至少选修17学分。
3.课外实践教学环节共计35学分,其中集中实践教学18学分。表四所列第二课堂部分仅包含院系举行的专业实践教学模块的活动,第二课堂其它活动参照《平顶山学院第二课堂实践教学实施方案》执行。学生参加院系级学校组织的第二课堂活动不低于9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