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l. 掌握音乐学的基本理论;
2. 掌握音乐的分析方法;
3. 具有从事该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
4. 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5. 了解该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的工作能力。
主干课程
音乐史、音乐学理论、中外民族民间音乐、教育学、美学、作曲技术理论、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等。
实践教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实践、艺术实践及教学实践等,一般每学期安排l--2周。
相近专业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绘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舞蹈学、舞蹈编导、戏剧学、表演、导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录音艺术、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学、影视学、会展艺术与技术、景观建筑设计、数字媒体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