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下发《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根据要求,各市要严格按照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修订完善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职普比例较低的市要重点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
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秋季招生补录时间,原则上截止到11月10日。
实施东西协作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兜底行动的相关市,要积极与西部对口协作区县协商,精准对接,充分利用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主动开展西部对口省份中职招生工作。
各市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及招生专业的通知》(鲁教职字〔2018〕10号)备案的学校及专业安排所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面向社会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加强学籍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21号)要求,对擅自设立或达不到基本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要求的分校、教学点(班)坚决予以清理。各市要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并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要通过举办各种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招生、助学和就业政策,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营造良好氛围。
根据《通知》要求,请各市教育局于2018年5月25日前将东西协作招生计划,8月至11月每月25日前,将东西协作招生进展情况、中职招生进展情况纸质版报送我厅职教处,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