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掌握学前教育基本理论、具有一定的钢琴、舞蹈、声乐、美术等学前教育专业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教育管理能力和基本的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能从事幼儿教育、保育工作,具有综合职业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2、招生对象与学制招生对象: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3、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课程总要求:第一学年及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以文化课为主,以专业理论课程为辅,重点强化学生的基础素质和专业归属感;于此期间加强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并安排学生进行专业实践活动。第二学年第二学期采用上午学习专业课程、下午于实习基地实习的教学模式,使学生学以致用,增强学生专业认同感。于此期间,引导学生考取相关技能证书。第三学年顶岗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