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也称人物形象造型设计)旨在培养适应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优良的基本素质的身心健康的高技能的人物形象造型设计人才。具有形象设计师所必需的形象设计基本理论和相关知识及技能,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能在形象设计公司、影视公司、电视台、影视剧剧组、剧组、美容院、美发厅、化妆品公司从事人物形象设计,整体形象咨询、设计和服务工作的高技能、应用型、复合型艺术类专门人才。还能基本掌握服装设计、服装鉴赏、人物色彩理论、美术鉴赏、摄影与人物形象的关系、图形图像处理、美容护肤技术、化妆造型技巧、人物形象的形体表现、计算机应用、英语口语、市场营销、公关礼仪及社交技巧等相关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师资力量:文化课由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担任;专业技术课由国内知名的职业教育名家担任,全部实习指导教师具备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部分教师具备高级技师(国家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主要课程:形象设计概论、美发技术、化妆技术、美容护肤、服装与饰品搭配设计、形体表现、形象设计表现技法、人物形象造型艺术赏析、形象色彩学、影视舞台化妆、经营管理等。
文化课:语文、英语、德育等;
职业基础课:现代礼仪、艺术概论、艺术赏析、计算机应用等;
认证要求:毕业必须获得中职学历证和相应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相应岗位:专业化妆师、美容师、形象设计师、美容顾问、服饰美导等工作岗位。
1.美容美发与形象设计企业,包括美容美发厅、形象设计室、婚纱摄影中心,担任中级经营管理和中级操作人员;
2.化妆品销售公司,担任形象代表、公关人员、销售代表;
3.高级宾馆的美容美发厅,担任管理和操作、公关人员;
4.旅行社、广告公司、有关企业单位,担任公关人员、形象设计工作人员。
5.毕业生可根据本人的业务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财力,自主创业,如开设公司、专业门店等。
获奖情况:在2009、2010两年中,我校学生代表深圳市参加全国教育系统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美容美发类比赛,获得一等奖1次、二等奖3次、三等奖多次,其中部分获奖学生获得免试就读广东省内的高等职业院校同类专业学习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