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督促学生遵纪守法,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特制订奖学金评定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学生学年间的德、 智、体方面的表现优劣,即学生学年操行和学习成绩,分等级初评、征求班同学意见后填报学生科审批按比例发放。
二、奖学金评比条件
1、获奖学金的同学必须是学期操行总评优秀。操行分考核办法按《广东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操行量化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2、获奖学金的同学必须是学年考试,考查各科总成 绩均在及格以上(包括体育)。在班成绩排前5名者(50 人班级计)。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发或不评奖学金。
1.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社会公德。如吸烟;打 架、酗酒、盗窃、破坏公物、或有其他不良行为者。 ?????
2.考试作弊或不认真学习、学习态度差,经常不参 加自习课或晚自修。
3.受行政或团内警告以上处分者。
4.无故旷课三天以上。
5.因病休学者。
6.与异性交往过密者。